各市(州)卫生计生委,省妇幼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
为加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强化检验质量控制,不断提升县级服务机构临床检验质量和水平,我委拟开展全省第四次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以下简称室间质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室间质评项目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共规定13项临床检验项目。本次选取血液常规检验、血清葡萄糖测定、肝功能检测、肾功能检测、乙型肝炎血清学5项检测、梅毒螺旋体筛查等项目开展室间质评,共4大类13小项(具体项目见附件1)。每个大类提供5份质控品进行评价。
二、参评机构
全省183个县(市、区)承担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定点服务机构参加本次室间质评活动。
三、室间质评活动安排
1.本次室间质评活动委托四川省妇幼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尊龙凯时华西第二尊龙凯时)承担。室间质评结果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2.省妇幼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将于8月下旬,将质控品通过快递方式直接发往183个县级定点服务机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说明》(见附件2)、《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回执》(见附件3)将随质控品一同寄至服务机构。
四、报送参评县级服务机构相关信息
请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妇幼科(处)于8月12日前,将本地区参加室间质评的县级定点服务机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及手机)等信息(详见附件4)汇总后,统一反馈至省妇幼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
五、参评县级服务机构工作要求
请各地及时通知本地区参加室间质评的县级服务机构,认真做好相应准备,按要求及时完成本次室间质评各项工作。
(一)认真核对质控品。参加室间质评的县级服务机构收到质控品后,应立即检查质控品样本的编号、数量是否与活动安排相符,检查质控品样本是否渗漏、破损。如发现问题请立即与省妇幼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联系。
(二)严格保管质控品。用于血液常规检验、血清葡萄糖测定、肝功能检测、肾功能检测的质控品需在2-8℃冰箱中保存,切忌冷冻。用于乙型肝炎血清学5项检测和梅毒螺旋体筛查的质控品,收到后原则上应立即检测;若暂不检测,请将质控品保存在2-8℃冰箱中,避免反复冻融和重新分装。
(三)按时回报测定结果。要严格按照《室间质量评价活动说明》要求,在1周内认真完成质控品测定,于9月20日前将《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回执》、测定结果纸质报告(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分别邮寄和发送至省妇幼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地址及邮箱见后)。逾期未反馈结果的参评机构,本次评价活动成绩视为不合格。如因电子表格与纸质回报表结果不一致造成的统计错误,自行负责。
(四)特殊情况处理。原则上不允许参评服务机构将质控品送至其它单位进行检测。参评服务机构如有检验项目是在其他医疗机构完成的,请将质控品送至相应医疗机构完成本次室间质评;在其他参评机构完成的,请作出情况说明,加盖双方单位公章,随纸质回报表一起邮寄。
参评机构可登陆公共邮箱scfyzk@163.com(密码85501543)下载《室间质量评价活动说明》和《室间质量评价结果回报表》(附件5)电子版。《室间质量评价结果回报表》电子版请用邮箱下载的表格样式。
四川省妇幼临床检验质控中心联系人
伍黎黎、杨洁、刘小娟
电话:028-85501543
手机:13880905218 13882064606 13551310279
E-mail:westchina2uh@163.com
纸质报告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0号尊龙凯时华西第二尊龙凯时临床检验科 伍黎黎
邮编:610041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联系人:何红英
电话:028-86138824
附件:
1.室间质量评价项目表
2.室间质量评价活动说明
3.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回执
4.参加室间质评服务机构相关信息表
5.室间质量评价结果回报表
全套相关附件请点击这里下载.doc
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