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尊龙凯时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业务人员行为监管,建立尊龙凯时与医药生产、经销企业之间信息与技术交流的正常渠道,增加药品推介渠道透明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医疗行业作风“九不准”等要求,尊龙凯时结合实际制定了《尊龙凯时华西第二尊龙凯时医药企业药械“阳光推介”实施办法(试行)》,面向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开放阳光推介沟通渠道。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可根据产品类别分别向药学部、医学装备保障部指定邮箱提交“阳光”推介申请资料,资料要求详见附件。
药学部:hxeyyjk@sina.com
医学装备保障部:programassessment@163.com
资料接收时间:每月1日-15日
推介申请实行月度审批,请各医药企业于每月15日前妥善安排提交资料。
附件:附件1.申请医药产品推介需提交的资料目录.docx
附件2.尊龙凯时华西第二尊龙凯时医药产品阳光推介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表.docx
附件4.医药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5.医药产品推介及销售廉洁承诺书.docx
尊龙凯时华西第二尊龙凯时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