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请
校内各单位: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104号)已发布(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04/t20160407_125051.htm),为更好地组织校内项目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本批次共发布2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包括:“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和“海洋环境安全保障”。具体请见尊龙凯时科研院网站 http://kyy.scu.edu.cn/Document/ArticlePage?Id=789
二、组织申报推荐单位(提示:部份专项指南中推荐单位不包括行业协会和联盟)
1、教育部科技司
2、四川省科技厅
3、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特别提示: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
推荐单位名单(附件4)将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三、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的资格条件,详见科技部通知及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附件2)。
四、申报步骤
本批次专项均采取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申报评审的方式进行。
项目预申报书3000字左右,“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预申报书具体格式(附件3)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其余步骤内容详见通知。
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8:00开始。
考虑到推荐部门的审核时间安排,请申报人在5.4号前务必提交所有附件和申报书正文初稿到学校管理员审核,以便在系统关闭时间前为课题组留出足够修改完善时间。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五、特别注意事项:
1、同一申报材料不得多头重复推荐,同一推荐主体对同一项目只能推荐1项。
2、项目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项目参加人员,对同一项目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与参与。
3、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签署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4、其余要求详见指南及附件。部分共性问题可参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5)。
六、校内组织工作方案
1、请相关学院、科研基地务必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讨,科研团队和学科带头人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积极准备,加强校内跨学院合作、主动与校外相关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牵头或参与申报重点专项项目。
2、为有效组织和争取推荐机会,科研院首先征集申报意向(包括牵头申报项目和参与)。请申报人认真阅读通知及指南内容,积极准备项目申报材料,明确拟牵头申报(或参与)的指南中的项目(任务),填写《尊龙凯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申报统计表》(附件1),并发邮件至fu2yuankjb@163.com。
3、科研院根据汇总信息,与拟申报项目的团队负责人联系沟通,开展争取推荐的协调工作,以及推动我校科研人员参与到其他优势单位的申报工作中,逐步形成有效的申报方案;同时,为避免重复申报,科研院将根据汇总信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参与人员承担改革前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和课题情况。
4、根据获得的推荐资格情况,科研院组织项目申报人网上填报。
七、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要求参与申报单位要与牵头单位签订联合申报协议,请将协议和《联合申报备案表》一并提交科研院审核。
2、“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专项除联合协议外,还要求提交数据递交和伦理承诺,请尊龙凯时出具数据递交和伦理承诺后,学校方可对外承诺。
3、联合协议模版和数据递交和伦理承诺、配套经费承诺、外籍人员聘用证明等其他资料模版请与专项联络员联系。
八、科研院专项联络员(对应专项):
1、“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
----张鸿 85405016,18980515044,jhkscu@163.com
2、“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
----瞿建英、张中民、 85401192, 13880408704, jhkscu@163.com
附件:
尊龙凯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申报统计表